请问哺乳期被迫待岗工资及保险问题? 2002年我与北京*公司签订了2年合同到2004年9月,后2004年9月续签到2005年底。(2006年未续签合同,且无生育保险。我是河北廊坊人,养老、医疗保险、档案关系等均在河北廊坊)06年5月怀孕,工作(任财务岗位基本工资2700元,加交通补助500元共3200)到06年底,2007年1月26日生产。产假结束后到公司报到,公司未安排工作岗位,只说回去等待通知,本人一直在家照顾小孩。期间公司一直发放基本工资到2007年12月,12月中旬通知2008年1月劳动合同自然中止。但07年度的养老、医疗保险、福利等均未提供。08年1月本人到公司领取了书面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由于期限届满,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08年1月26日自然终止。)领取劳动合同终止通知时,已写明不认为合同期限届满自然终止,要求相应补偿。并于当月公司发放了北京市最低工资。我08年1月多次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2007年1月到2008年1月的养老、医疗、住房及生育等费用近16000元;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6个月工资经济补偿,单位一直无明确答复。2月又通知2007年产假后不上班属于待岗,工资应按北京市最低工资的70%发放,由于相关人员工作失误累计多发16000余元,要求退回后支付各项保险(哺乳期间保险按北京最低标准上)、生育等费 匿名用户 2010-11-24 14:08 满意回答 公司没有合理原慕涌间因让你待岗的,你可以公称糕司克扣劳动报酬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和应得的近昌假期工资。 藏弘业_xwbM 2010-11-24 14:08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相关问题 5个月的哺乳期到了,我不去上班,还享受基本工资与保险吗 哺乳期被待岗,如何维权?希望大家能给点建议,非常感谢! 哺乳期让待岗降薪算不算违规
2002年我与北京*公司签订了2年合同到2004年9月,后2004年9月续签到2005年底。(2006年未续签合同,且无生育保险。我是河北廊坊人,养老、医疗保险、档案关系等均在河北廊坊)06年5月怀孕,工作(任财务岗位基本工资2700元,加交通补助500元共3200)到06年底,2007年1月26日生产。产假结束后到公司报到,公司未安排工作岗位,只说回去等待通知,本人一直在家照顾小孩。期间公司一直发放基本工资到2007年12月,12月中旬通知2008年1月劳动合同自然中止。但07年度的养老、医疗保险、福利等均未提供。08年1月本人到公司领取了书面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由于期限届满,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08年1月26日自然终止。)领取劳动合同终止通知时,已写明不认为合同期限届满自然终止,要求相应补偿。并于当月公司发放了北京市最低工资。我08年1月多次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2007年1月到2008年1月的养老、医疗、住房及生育等费用近16000元;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6个月工资经济补偿,单位一直无明确答复。2月又通知2007年产假后不上班属于待岗,工资应按北京市最低工资的70%发放,由于相关人员工作失误累计多发16000余元,要求退回后支付各项保险(哺乳期间保险按北京最低标准上)、生育等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