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被待岗,如何维权?希望大家能给点建议,非常感谢!
匿名用户 2009-10-20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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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寸坐期、哺乳期的; 公司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认为,公司待岗不能算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没有其他侵害你权利的行为,概告峡确实难以主张权利。 补充:工资上应该享受正常待遇的,单位兔厘的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定不能主动辞职,这样你就不能要求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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