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在十一期间被图书馆管理人员的小孩弄丢了,我可以要求他无条件赔偿么?
匿名用户 2011-10-05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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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有证据证明了小孩弄丢你的书了。当然可以要求小孩的监护人即值班人员赔偿了。 至于他们说的书柜上贴的书丢不负责,这是图书馆的责任划定,就是说他们没有保证书本不丢失的义务,书丢了和抓抓图书馆无关。 而这里所要求赔偿的完全是小孩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应该有小孩赔偿,但患富清是由于小孩未成年,则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和监护人职务没有联系。好比书是被一个小偷头了,小偷也是个小孩,现在小偷被抓住了,然后让他赔偿,他难道能以那个责任条款来推挎训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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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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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哈!我不是律师,但我会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你的书确实是图书馆管理员的错。第一他私自在工作时,将自己的小孩带到工作地点,这是对工作的不负责。第二他竟任由他的孩子破坏书籍而不制止,假设他没看见,那他也要告诉孩子不要乱玩书籍。第三作为一个管理员,应该要对书籍负责,要对学生负责,那如果不能,那要你那图...
可以可以。相信我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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