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法:我父母健在 父母一套住房,要给哥的儿子,也就是给孙子 这对不对?我做为小儿子,有继承权吗

匿名用户    2012-05-06 12:21    

满意回答

在法律地位上,你享有法定继玻悟劳承权,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但是如果你父母立遗嘱想要给你哥的儿子,那么遗嘱的效力大于法定继承权的,那么你将欺神无法继承该房子。如果没有立遗嘱,你和你哥都是继承人,都有权毫战继承。

匿名用户   2012-05-06 16:26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你父母的行为是赠与行为

匿名用户    2012-05-06 16:56

顺位继承的话当然你优先继承,但是父母健在要留给孙子是老人的意思,算作口头遗嘱,遗嘱效力大,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示选择把自己的房子留给谁,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能按照顺位原则。

匿名用户    2012-05-06 16:39

没什么不对,他们自己的财产他们自己有处置权。有遗嘱,按医嘱;没有遗嘱,按继承。

匿名用户    2012-05-06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