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的生育法(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没有生育过)
匿名用户 2013-04-24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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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计划生育法里并未明确规定再生育条件,这个条件,一般根据各地情部不同,各个地区都不同的计划条例。 你...
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计划生育法里并未明确规定再生育条件,这个条件,一般根据各地情部不同,各个地区都不同的计划条例。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