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再婚女方广东的婚前生过一男一女,男孩归前夫抚养,女孩归女方抚养,男方四川的末生育过,请问还能

一个自己的宝宝么?
匿名用户    2016-06-03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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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不可以。 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第二点,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傅小楠_Hm16    2016-06-03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