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得胜镇2013年计划生育超生第一台罚款多少钱?

匿名用户    2015-10-23 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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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计生条例第六章,四十一条规定 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前款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之某会抚养费。 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第一款、第二款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柿高养费为基数,按多生育的子女数为倍数分务殖沙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雍寄柔_anR7   2015-10-23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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