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号开始在新幼儿园工作,但是幼儿园没有给我缴纳8月的金(公积金、社保)合法吗?

幼儿园给我的理由是因为我没有从8月1号开始上班,没有上满一整个月所以不能缴纳。最后是我自己全额支付了8月的金。 11月底我交了离职信,说做到12月31号离职,但是我现在不想做到月底了,想在12月12日离职。那么12月份的金幼儿园是否会帮我缴纳? 原因是我得知在我签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是中午饭费一顿16元,工作没有满1年的离职时需要支付饭费,也就是我在这个幼儿园工作4个多月(8月--12月)我需要支付工作日每顿的饭费。我想问下这个我是否需要支付? 麻烦各位大神 帮忙回答下~万分感谢!!!
匿名用户    2014-12-11 16:43    

推荐回答

你好,如果你在12月12日离职,需要露沙和幼儿园协商一致。竖迷北离职迷涉以后的社保单位不再支付。 关于饭费的问题,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需要安照合同约定履行,所以你需要支付的!

匿名用户   2014-12-11 16:53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8月份的金应该由单位给你缴纳,劳动合同从8月开始的就要从八月开始,至于午饭的钱,你劳动合同里写清楚了,你就应该支付,12月12日离职的,没有做满半个月,单位可以不帮你缴纳保险。如果需要协调,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帮忙协调。

匿名用户    2014-12-11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