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两年前和幼儿园签订合同,辞职须提前60天

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两年前和幼儿园签订合 同,辞 职须提前60天,劳动法规定只须提前30天,请问这个劳动合同合 法吗? 我在8月21日上交了书 面辞 职。注明在10月31离开,但是因为家中有急事,经沟通答应可以9月17日离开,也没有给我正式的书 面通 知。但是我辞 职后,8月份,和9月份的工 资都未结清,并扣留了我的毕 业证。请问这两个月的工资和毕 业证我怎么要回来,如果 工资被扣,他们的做 法 合不合 法。以上两个问题,请专 家解答!
匿名用户    2013-10-09 21:31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劳动合同影响合同整体效力的条款不违法的话,就是有效的,辞职须提前六十天的条款不合法,该条款无效。你的工资和毕业证都可以拿回,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

不良平_yS7K    2013-12-18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