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五个月,进公司时招聘的是小车司机办公室办事跑市内,一直也没有让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突然说

让我去矿山开车也就是想辞退我找个借口,我从未旷工请假,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谢!
匿名用户    2014-07-11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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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奇清妍_SLnw    2014-07-11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