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生两个小孩一定要结扎吗?上环可以不?

我是生了两个小孩,罚款也交了一年多了,计划生育办的人说现在一定要我结扎了才给我小孩上户口,这是不是已经违法了,可我已经上环三年了,一定要结扎了才给我小孩上户口吗?要是这样的话我还有没有自己人权的选择了
匿名用户    2012-09-24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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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节育措施并不是只有上环和结扎。避孕套和避孕药也同样是已经被认可的避孕节育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敲顿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表述得很明确:你有自主选择避孕炼惑方式的权利! 不结扎当然是你的权利,但你必须避孕,可以用避孕套,避孕药,甚至可以通过不过性生活来避免怀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四十二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八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七十九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国家法律优于地方法规。法律的解释权归全国人大。计生办无权解释。 (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摘抄): 对于育龄群众来说,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就是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自主、自愿】并负责任的选择和采取避孕节育措施 目前,【我国有许多避孕方法可供育龄夫妻选择】,有适合妇女使用的【沃恨旧口服避孕药、外用避孕膜】 、宫内节育器、输卵管阻断术;有适用于男子的【避孕套】 、输精管结扎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了你有自主选择避孕方式的权利。你可以只选避孕套或者避孕药。所以,如果你们地方有要求强制结扎的规定,那么你们地方的那种狗屁规定显然是违反国家法律的,是无效的。 你

匿名用户   2012-09-25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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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多花点钱一切皆可以免

匿名用户    2012-10-02 16:18

必须结扎。剖腹产的第二个孩子时,医生会同时结扎,以避免无菌手术后做。

匿名用户    2012-10-02 08:34

根据相关计划生育规定生完二胎之后是必须结扎的,一胎自愿不允许强行结扎!但是拿小孩不给上户口来威胁那就是他们做法不道德的。,严重来说就是违法的,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匿名用户    2012-09-24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