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户口落户南宁3年了今年28岁结婚 还有了小孩,现在住妈妈家请问我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匿名用户    2009-09-24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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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说九月中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但现在都没消息。 单身人士要年满三十岁才能申请。 已婚的,没祸辨搁有年龄限制,要有南宁市非农户口的家庭才能申请。是要求双方都是还是单方 具有南宁非农户口,没见细则,未知。 按照新标准: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由中低收入家庭调整为低收兵佳入家庭,其收入线由上年南宁市职工平均工资6倍以内调为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上年南宁城顿卜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94元,如果你家庭年收入超过12000就不能申请。 这个条款很厉害,相当于月入1000及以上的都不能申请。

蒋昊硕   2009-09-24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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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南宁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摘自广西二手房网的一个房产咨询:我原是柳州人,大学毕业后在南宁工作,并将户口转到了南宁市。现在我想申请经纪适用房,不知道在广西南宁申请经纪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程序有哪些? 广西二手房网小贴士回答: 目前南宁市申请经纪适用房的新政策还没有出来,不过以往申请需要符合的...条件是: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符合晚婚标准的夫妇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0周岁以上(含)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正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 (2)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住房)或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购房条件的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可优先申请安排。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有关资料; (2)三级审批:有单位的由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初审盖章;无单位的由社区、街道办事处初审盖章后到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盖章;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审批; (3)二次审核:办理购房资格确认单时进行资格审核;签定购房合同办理准购单时进行复核; (4)公示: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户口和居住社区所在地同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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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9-09-24 00:25

那要看你老公有没有房产! 如果你老公也没有房产的话,可以的~

匿名用户    2009-09-24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