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有他们说的这些条款吗?

小孩住院是12月3日,材料都准备好去保险公司,业务员看过材料后说报不了。我就问为什么?他说你是12月3日住的院但是出院证明上说咳嗽10余天,也就是11月低生的病。他们说这种保险正常住院有3个月的延迟期,也就是说9-12月生病住院的不给报?想问问有在保险公司工作的网友吗?这种情况真的报不了吗?我也从网上看了人保这种险的合同条款,没有这个约定呀?
匿名用户    2010-12-1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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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保险公司工作,对于此类学平险比较熟悉。 您投的这份保险,所用险种应该是《人保寿险附加学生平安疾病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条款中对疾病住院保险金承担的责任作出了这样的约定“被保险人自高训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患疾病在我们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所以 他说的3个月的延迟期的确是有评殊据可查的。 但是如果您的孩子去年也是投的这份保险,那就不用受此条的约束,条款中有说明“连续投保的不受本款90日规定的限制”。 所以综合以上情况,如果您的孩子今年是第一次投保,那这笔理赔可能确实无法实现;如果您的孩子是续保(就是去年也投了),那就应该正常理赔。 希震筝导望对您有帮助:)

匿名用户   2010-12-13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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