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一年了,女方就是不给看小孩,我也到法院诉讼两次,还是不给看,我还能要会抚养权么

每次去看小孩不是强制性不给看,就是把小孩带到别的地方去,法院也多次警告,我没有什么疾病更没有什么不良嗜好证据补充:有法院通知书
匿名用户    2014-05-18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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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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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冰绿_1YT2    2014-05-18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