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法院判决孩子由我抚养,房屋的一半份额归小孩所有(价值约35000元)

现在丈夫将房屋以31万的价格卖掉了,请问我可以作为儿子的法定代理人要求分得一半的钱吗?增值部分也能算进去么?请好心的律师帮帮我,将具体的法律条文写给我,谢谢了。
匿名用户    2012-03-21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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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小孩与你前夫的共同财产,房屋的增值部分自然应由共有人以导平均分配,你前夫擅锈用自处理该实旧概房屋,侵犯了小孩的财产共有权。你作为小孩的监护人当然可以要求前夫归还属于小孩的财产(15.5万元)。 可以参考《民法通则》第117条。

卡卡爱安安   2012-03-21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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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言仙仪_u3Dv    2012-03-21 15:50

1、虽然房屋买卖已经生效,但作为共有人,可以主张分割房屋买卖款项,增值部分也算的。 2、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每个事情都有相应的法律条文相对应,要看法律原理的。 3、仅供参考。

鲁沛若_Nxm3    2012-03-21 15:41

呵呵,有一个办法,不妨试试。直接以监护人代理儿子向法院提起“买卖无效”的诉讼。如果前夫同意把买房的一半份额给你,你就撤诉。如果不给,就等法院判决。最好在诉讼前,提请财产保全。封掉对方的银行卡和证券账户,这样就可让对方就范了。

匿名用户    2012-03-21 15:38

房屋属于小孩与你前夫的共同财产,房屋的增值部分自然应由共有人平均分配,你前夫擅自处理该房屋,侵犯了小孩的财产共有权。你作为小孩的监护人当然可以要求前夫归还属于小孩的财产。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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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3-21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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