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依事假提前三个月请假,现产后回来上班,能否享受产假待遇?

我单位一女员工在怀孕6个月后,依事假形式向单位请假6个月,现回来上班。问:能否享受产假(因试用期刚满,请假时还未及办理保险)。
匿名用户    2010-09-3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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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生育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的,应该给予补办产假手续并享受产假待遇。理由: 一是女(男)职工享受产假待遇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破惑也是职工依法应享受的权益。 二是法律对室剑躬剪吊请假程序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各单位自己规定,更没有规定事后不能补办手续。

纪亦凝   2010-09-3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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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女职工应享有的法定权利,依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时间。因此,即使你是以请事假形式请假,仍然可以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但是,如果你有晚婚晚育或者双胞胎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产假时间可以相应加长。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敬康盛_kNjF    2010-09-30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