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我小孩的爸因感情不合分居三四年了,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因为都是在广东这边打工的,如何在这边办理离婚手续?
匿名用户    2013-04-28 10:22    

满意回答

两个人要是都协商好准备离婚了,那么可以去你们当初登记乐涉编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在广东要是已经居住键惑一年以上了,那贸刺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走个程序,通过法院离婚。要是协商不成或者对方不同意离婚,那你可在法院起诉离婚。能开出已经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明最好,到了法院一般就会判决离婚。有不明白的可继续追问或者更多详细情况请登录威海律师门户网站:www.wh-lawyer.com ;有问题也可在威海律师网留言咨询,专业律师必在两个工作日给与回复。

威海王光辉律师   2013-04-28 10:35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向对方经常居住地(至今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离婚。

位静安_91Mp    2014-01-16 13:59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能就财产及小孩协商处理好,直接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诉讼离婚是双方不能协商,一方诉讼到法院要求离婚。如需在广东的暂居地诉讼离婚,则需要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或被告在广东暂居地居住一年以上且有证明。 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无很多的财产和子女纠纷,就很快能...判离的,建议先找租住所在地的法律援助寻求帮助(比如妇联或妇女维权服务站,找志愿者律师帮忙)

全部展开 收起
吕湛英_H8av    2013-04-28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