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计划生育超生问题
匿名用户 2011-09-01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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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九款“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的规定,你们可以再生育一个小孩。 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不过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富脂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三条对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符合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提出生育申请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限期补办生育证,并按照敢挎苦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如果你们那里的农民人平纯收入是7000元的话,按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你们应该缴纳社会抚养费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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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翡翠园的一个罚款20万 叫社会增容费 你有关系的话可能便宜。
按照你的说法,你夫妇应该是2009年生育的子女,2008年淄博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6305元。 你夫妇的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金额为16305*2*2=65220元。 你夫妇的情况在全国来说可以讲山东省是征费数额最高的。 不管怎么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不对的,逃避计生处罚的办法是不能采取的。
如果你们都是农村户口的话,那你就找直接去找有人际关系的村官,请他来家里吃个饭喝个酒什么的,把事情说了,他也知道都是乡里乡亲的,谁家都有难处,会和你说要罚多少钱,你只要准备钱就好了,完事了你再请他吃个饭,给他点辛苦费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