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感情不和,都想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

男女双方矛盾重重,分居半年多,所生男孩一直由男方父母抚养,快三岁了。 近期女方以探视为借口,突然把小孩带到另外一个她打工的城市,想以小孩要挟男方离婚,并且付十万元青春补偿费。 请问男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离婚,并要回小孩的抚养权么?
匿名用户    2012-10-16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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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在2周逝婚岁以上的,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锅唤婚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键室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匿名用户   2012-10-16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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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对方是在要挟,更应该不让她得逞才对!具体的还是咨询当地专业的律师吧,你们这种情况是不能协议离婚了,起诉离婚早晚也需要请律师的,慎重对待离婚没错的。

呼延高格_l6Ob    2012-10-17 15:41

应该可以,我建议你打几个你家当地的律师事务所电话,咨询下。 其实感情不和,也可以变好的。 彼此好好聊聊,知道对方需要什么

匿名用户    2012-10-16 17:07

完全可以,但还是请专业点的人业来回答吧。

匿名用户    2012-10-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