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共同房产,现面临着拆迁,继父与母亲对于房产的分配意见不一
匿名用户 2012-12-18 22:57
推荐回答
你好,房子是继父与你母亲共有房产吗?遗嘱只有在立遗嘱人去世后才生效。因此,继父与母亲的遗嘱都未生效,继破殖父想在生前将房子过户到他儿子一人名下,需重新签一份赠与协议,但需征得你母亲的同意,否则,继父只能赠与他自己那半的产权,而不能处置你母亲那半的产丛剑愿权。没有赠与协议,房子无法过户给他儿子。若母亲不想与继父翻脸,可向继父筝倘说明自己的担心,若生前将房子过户给他儿子后,母亲晚年可能面临无房居住的风险,这种解释是合情理的。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1、首先遗嘱是被继承人去世后才会生效的,因此您所咨询的问题和遗嘱效力问题无关。 2、你说的房产是母亲自己的财产还是母亲与继父的共同财产呢?如果是母亲自己的财产,继父当然没有处理权利。如果是共同财产,那么他们各占一半的份额。 3、建议双方坐下了心平气和的协商,可以找居委会调解。
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事确实很难处理。母亲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但继父的工作不好做,一家人还是不翻脸为好,坐下来慢慢商量,我提几个建议供参考: 一、房子不拆迁的话以儿子一人继承居住还好说,但既然是拆迁,补偿款按母亲意愿分给女儿一半是合理的,如果有还建宅基地就给儿子; 二、既然就要拆迁了,再办理过户完全没必...
遗嘱人有权改变原先所立遗嘱,因此,母亲的第二份遗嘱有效,原第一份遗嘱中母亲的部分失效,继父现欲过户给其子的行为是不当的。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那就只有翻脸一条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