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政策执行主体有哪些

匿名用户    2015-01-10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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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是根据你的提问帮你找到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并与相关部门有关人口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本级人民政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检查和考核;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汇总、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受理并及时处理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举报,斯做保护流动人口相关权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价格等部浅毫敢门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筛丰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以下称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希望对你的了解有所帮助。

瑞雪曼   2015-01-10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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