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1.和前妻2004.7离婚(法经院判),1岁半大的小孩子判女方带.2.初期女方未再婚的第一年半接受每月300元的抚养费.后改嫁后就拒收抚养费.但从此(2005年就不知方向,不让小孩子和我见面至现在.电话和改嫁后地址也不肯告知,问女方相关的亲属也回避不答.3.2005年改嫁后的男方也是离婚的,已生有4个小孩子,约为8~15岁之间.我前妻为此男方婚后又再生一个.4.本人2008年2月再婚,现生一小孩.大约情况如上,我想了解:1.我要求恢复探望权,如何方法做到?2.因前妻再婚后小孩子较多,照顾不是太好,长期由前妻亲妈照顾较多时间.但此家环境也不算好,有母无父,大姐已嫁,大哥精神有问题,小弟未结婚,约18岁.我很想让小孩回到我身边带,对小孩子成长会更好一些,这需要何种条件,有可能吗?谢.请复钟洪昌盛\"0302
匿名用户    2010-09-15 14:11    

满意回答

你好,关于探视权的行使,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趋们果涌糟露要变更扶养权,必豆遮须通过诉讼。

暴惜蕊_4QcH   2010-09-15 14:11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