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外户籍迁入人员计划生育审批表
满意回答
你可以打电话到珠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户政科问一下,电话:0756-8642350,希望能帮到你。 对已落实结扎措施并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奖励对象,奖励金发放到夫妇双方离世为止; 对本办法颁布实施之后落实结扎措施,符合奖励条件的农业人口,实行“即扎即奖”,从落实结扎措施当月起计发奖励金。 第五条 奖励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享受或应取消、终止、收回奖励待遇: (一)领取奖励金后,婚姻状况发生变更,新组合家庭不符合奖励条件的; (二)领取奖励金后,又发生政策外生育的; (三)双方户口迁出本市的; (四)被判处徒刑在服刑期间的。 第六条 奖励对象资格的确认、变更和奖励金的发放,按照《珠海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申报、审核、上报、统计和发放等程序进行。奖励对象应填写《珠海市计划生育“节育奖”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 1),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按奖励对象现行的不同户籍性质(户籍变更)建立健全各项有关奖励金发放和管理档案(附件 2),严格执行审批、公示、上报、发放和审计制度。 奖励对象在领取奖励金后,户籍性质发生变更的,要重新填写《珠海市计划生育“节育奖”审批表》进行资格确认,对奖励对象发生新增、迁入、迁出、死亡等变更情况的要填写《珠海市计划生育“节育奖”对象变更情况登记表》(附件 3),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统计。 第七条 经费来源。计划生育“节育奖”奖励菠菠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所需经费由各区人口计生局作出计划,报市人口计生局审核,由市财政局核准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各镇(街道)人口计告纪裁生部门按月将奖励金划拨到奖励对象的专项柴厘帐户。 第八条 经费管理。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实行专款专用,各级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截留、贪污、骗取和虚报,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由珠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一)领取奖励金后,婚姻状况发生变更,新组合家庭不符合奖励条件的; (二)领取奖励金后,又发生政策外生育的; (三)双方户口迁出本市的; (四)被判处徒刑在服刑期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