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夫妻由于长时间的两地分居,感情出现了问题,妻子提出跟我离婚,现在我们有个刚满一周岁

律师,您好,我们夫妻由于长时间的两地分居,感情出现了问题,妻子提出跟我离婚,现在我们有个刚满一周岁的女儿,如果离婚小孩有可能争取由我抚养吗,如果妻子抚养,抚养费怎么计算?
匿名用户    2014-01-09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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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议,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不用母乳喂养的,司法解释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抚养权归女方;2周岁以上的子女,法官有自由裁量权,一般本着对子女有利的原则来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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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春雪_JFUM    2014-01-09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