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因黄疸死亡医疗事故诉讼

我刚出生的双胞胎侄女中大侄女八天后就死了,在她出生后的第二天总红胆素达到75.7微摩尔每升,直接胆红素达到17.5微摩尔每升,第五天后再检查突然分别高达185.6和36.6微摩尔每升.在期间医院检查不仔细也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也更没有通告家属,如此不负责任导致婴儿延误症治时间而死亡.医院请医学会的人鉴定却说是先天性胆道闭锁造成,家里人都很伤心却不知道怎么办.急切希望内行人士回复.谢谢!谢谢!
匿名用户    2006-07-23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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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果只是一个对疾病和诊疗过程的认定,它不是最终的判决,没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不能依据鉴定结果推翻一切。不属于医疗事故并不代表没有承担赔偿的责任。愚训根据你提供的资料。我认为医院有以下不妥:检查不仔细,对于危重病人要有定时定期的记录;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这里可能涉及到医术问题,但是后面的通知义务是医院必须履行的,他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超过不超过正常值,一般每个医院都崇药有一个自己的参考值。可以找个学校的医叨凡导学老师问问。

匿名用户   2006-07-26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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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既然已经鉴定了就很难了。除非你们能找到医院过失的证据后可以直接起诉。 或者你们可以要求上级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但是费用可能比较高,结果很可能是相同的。

伏忆安    2006-07-23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