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肺炎导致死亡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我老婆自怀孕以来一直在市妇幼检查,一切正常.预产那天镇痛送入医院,因宫高当晚人工破羊水,羊水Ⅲ度混浊,院方要求我们剖宫产。剖出一婴儿即可评分9-10-10,手术后医生把婴儿交给家属,家属把孩子抱入产科问医生孩子是否健康,医生看后说很健康。之后有打两次预防针其他没什么护理。婴儿出生20个小时后家属发现孩子呼吸不正常便告知医生,在此家属没依然有得到院方任何关于孩子有存在疾病的报告。医生在医疗中才发现孩子体内还存有羊水并给于插管吸出液体。治疗无效转本院儿科,医生进行临时再次插管吸淡并洗胃,还有些其他医疗措施。病情并没有好转,医生没有告知家属孩子的严重性,也没有要求家属转上级医院,只安排入住儿科病房医生给于加氧,没有专门医生护士看护,十几分钟后孩子病情加重,鼻腔嘴巴出血,再次告知医生经抢救后无效死亡。出生25小时 家属对孩子的死亡存有疑点要求尸解。尸检检查结果认定因羊水吸入.新生儿吸入性肺炎致急性呼吸功能障碍,最终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请问是否是医疗事故?如果是医院应承担多少责任?医院又犯了那些错误?
匿名用户    2011-02-09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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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这次对老百姓来说是够难过的,但是这样的事情在医院发生的太多,所以,即使是医疗事故你也不会赢的。太多的宝宝死于他们的手下。他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了,除非你有很强的关心,否则赢的那边不大

匿名用户    2011-02-13 02:04

这个不是简单听您叙述就可以给您判断的,因为您毕竟是当事人,叙述中可能会带有某些主观性,您最好申请医疗委员会的专业鉴定,然后根据法律程序让专业人士做出判断,这样才能得到准确公正的结果。

母婴用户547587171    2011-02-10 23:56

医生因该承担大部分责任

匿名用户    2011-02-10 12:49

关键是要看其治疗是否及时有效,是否在第一时间做有效处理,如果没有进行解除呼吸窘迫的处理,医院还是存在过错的。

匿名用户    2011-02-10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