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说新婚姻法后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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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错了,我前几天看了东方卫视的东方直播间栏目,专门讲了新婚姻法。照你这种情况,婆婆家出的首付,不管现在那房子升值多少,基本上绝大部分都是属于他们的。你和你老公共同还贷的话,只会分给你很小很小的一部分。如果你不信,可以去优酷什么的视频网站去搜搜,当时我看了特别很震惊。感觉女人为了家操劳一辈子,到头来什么都不属于自己。呈暖蒸节目当中的一个嘉宾用一句话总结,叫:“谁首付,谁致富;谁管家,谁傻瓜!”。我记得特别清楚。 也就说首付是谁付的,最后这个房子就是谁的。你还贷了要是有证据的话,就会分给你一点点。最多就是你出了多少钱就给你多少钱,房子升值的钱跟你没有关系。而你如果自己平时拿钱出来养家,或是买家里用的一切东西,都是有去无回。法官不会帮你维护这些权益的。 如果暂时没有房子的家庭想买房,夫妻两个商量着说男的收入攒锅劣起来付首付,女方的收入用来家用。那我可以肯定的说,以后这对夫妻离婚了,这个房子只属于她老公,她一毛钱也分不到,虽然她为这家也付出非常多,也花了不少钱。除非买房前跟老公商量好(最好是签协议,比如共首付50万,那购房的一些合同和其他一些相关的东西上,最好就写女方首付25万,男方首付25万,不要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和钱数。买房后再去申请加名字基本没有什么用),不管是谁的钱用来首付,买房的时候,都按照是两个人平分。坐蛋不是平分这个房子,而是平分首付。 好像香港的法律不同,他们更保护女性,不管谁付的首付,都会把大部分家产给女方。我们内地现在就是看谁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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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不加名都一样,婆婆首付的那一部分不属于你,共同还贷的你要有证据!为什么要考虑这个呢?伤感情!我会一辈子对老婆好的,娶老婆嘛,就是拿来疼,拿来爱的,万一过不下去,离婚了,我觉得我会考虑净身出户的,女人太不容易了!提前声明,我是个大男人主义者,老婆是全职妈妈。不过老婆在嚷嚷呢,想出去工作。
婚前房子登记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噢。。。。破烂婚姻法
不用太担心,其实婚后共同承担的还算是共同财产。如果不放心,就加自己的名字上去罗。我当时买房时就主动提出加老婆的名字上去,因为真的是共有的。
贷款买的房子要全额还贷后才能加名字。我的房子是我老公认识我之前买的,现在是在他妈帮他还贷,所以我加不了名字,但是他让我去做个公正,上面写房子我和儿子共同占百分之80.呵呵,不知道有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