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再婚,我判给爸爸,妈妈和后爸一直住在我家我照顾,后爸死后我是否有权继承他和妈妈的共同房产?
匿名用户 2015-02-13 15:12
推荐回答
如果有已经结婚(登记)10几年了,无论你妈妈有没有工作收入,这段共同生活时间内他们的财产(包括他导哑孟的工资收入)都属乔饥于共同财产,你后爸不能单独处理这些财产啊;如果他在结婚前就处理了自己的财产(这是属于他婚前财产),那么你妈妈是不能干涉的;如果他们现在要离患惑婚,你妈妈可以要求法院判给她共同财产的部分;假如他们一直生活在一起,他们老了,后爸的女儿应该承担他赡养义务,你对他可以说是没有赡养责任的(因为他没有抚养过你),但对你妈妈是有赡养责任的。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遗产有你妈妈继承
这个你没有权利继承 这财产会分给 你后爸的家里人 你妈妈也只能占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