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家幼儿园工作了10年了,要是被公家幼儿园辞退了,幼儿园不给我们签合同,我有没有什么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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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有证据:劳动者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的证据包括: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训菠哑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4)眨寸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2、没有劳动合同,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维权: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指呈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3、向当地劳动监察12333投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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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证明你在这里工作了10年,工卡,工资卡都可以.可以申请赔偿.
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合同,有雇佣事实也行的。 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你,你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一年的雇佣关系,赔偿一个月工资。 半年或未到半年的,赔偿半个月工资。 你这个至少应该赔偿你十个月工资。 而且,工作这么久,都未签订合同,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
没有合同,你当初就不应该干
像一些口头上的承诺是没有依据的, 法院是不会受理这样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