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外和别人都有小孩了 我可以告她重婚罪吗 可以要她给我精神损失费吗

我门有一女儿今年11岁了。2008年5月我门来到洛阳开了一个小饭店。大概是在2009年下半年她和一个经常来饭店吃饭的人发生了。还在外租房。我知道后要和她离婚。她不同意还哀求我。我考虑到孩子也就没有和她离婚。但是她和那个男的还在纠缠 。男方的老婆要来饭店闹事。我怕丢人。2010年4月把饭店低价转让了。2010年7月我门又投资买了4台绣花机。 2012她又说要去广洲。我没去。她一个人去了。在这期间我听到一些闲言碎语。2013年4月我打电话问她。她说没这回事。2014年2月26号她在她老家生了一男孩。证据补充:她父母2012年还欠我绣花款8千六百元。她弟出国留学还在我这借了3万二千元。她妹也在我这借了1万六千元。这些钱我能要回吗。这些钱都归谁所有/
匿名用户    2014-03-2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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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要看她是否与对方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才能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

匿名用户    2014-03-25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