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一定要和我离婚,我不愿意,又有一个4岁小孩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匿名用户    2013-04-22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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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庄成林律师#回答如下: 1、按婚姻法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实质破裂,比如因感情不合连续分居两年、重婚、家暴或则一方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串怨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法院原则上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判决生效后半年再次起诉,此时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2、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侨耻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基昌最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卑哲瀚_UEnE   2013-04-22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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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为规范审理婚姻案件,统一办案标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本处理意见。 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据此,如果你们没有上述的法定离婚原因,也没有原则性矛盾,一审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至于以后如果真的离婚的话,有关子女的问题可以参考第三十六~三十八条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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颛孙博超_6vAk    2013-04-26 17:17

哎呦,你怎么这么幸福,妻子如果要离婚我高兴都来不及,你这么不同意,看来你是个没有能耐的人,如果有能耐还愁没有女人,现在最好的是升官发财死老婆,给你遇到一次了,真羡慕

匿名用户    2013-04-25 20:46

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孩子一般会判给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

枝怡木_SWbr    2013-04-23 19:57

您好,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谢谢。

匿名用户    2013-04-2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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