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买了太平洋保险的“学生幼儿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我妹妹在学校买了太平洋保险的“学生幼儿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团体保险),保险凭证写明保险期间是2010.9.17到2011.09.16的,11月份我妹妹发现自己斜视,到医院检查需要住院做手术,康复后去找太平洋保险公司报销,却被保险公司以“投保未满3个月不作赔偿”的理由拒绝,但买保险时没有说明这点,买保险时甚至说什么感冒发烧之类的病也可以报销的! 请问这个拒绝的理由合理吗?我妹这个可以报销吗? 如果退保可以拿回多少钱?
匿名用户    2010-12-04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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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 住院报销规定是投保90天内免赔,在保险条款里是有说明的。这个说法是合理的。 因意外发生的医疗费用是没有免赔时间限制的荒悠 重大疾病是180天免惠渐赔 保险就像我们穿的衣服,不是穿一件外衣就可以了,还有内衣袜子等,每个的功能和穿着时间都不一样,你最好是和学校负责人要法瓣蛇下条款的说明看看。 另外,团体险是无法单个退保的。

匿名用户   2018-01-03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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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你去找一找保险的条款,看一看斜视是否为除外责任,“投保未满3个月不作赔偿''这种说法是毫无根据的,保险合同一般在缴纳保费的第二天零点就已经生效,更确切的说是在双方达成协议并交纳报废时就已经生效,同时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也应视为无效

匿名用户    2010-12-04 23:43

楼上答的很对,的确现在的保险小朋友及学生单购及团购的学生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住院医疗都是90天,如果是重疾都是180天,像你妹妹这种情况没有达到保险合同的要求,在你们购买后的单据上都有简单说明的。感冒发烧也需要达到90天观察期并需达到住院要求住院后才可以报销。

匿名用户    2010-12-15 19:36

你好,一般这样的学生险种,免责期都是90天。各家公司都是一样,可能当时没有宣导。但是险种的责任确实是这样注明。如果你这个病情在90天外,也是是不赔的。因为购买的是意外险种,意外是指外因引起内因,你这个明显是内因引起的。

匿名用户    2010-12-05 21:28

你买的是“学生幼儿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团体保险),属于意外险,只有发生意外的情况所支付的医药费才可以保险,而斜视手术不属于意外,因此是不赔付是正常的。一切都要靠条款。条款上也是有明确解释的,你可以到学校的学生处要一份,看看。这个保险大概50元钱,这种短期意外险,也是不能退保的。即使能50元的话,也没...有什么价值。你可以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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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12-0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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