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带我、继父带女儿《我姐姐》于2002年初成婚,姐姐于2006年结婚现有一小孩 而继父于今年11月去逝…

我妈带我、继父带女儿《我姐姐》于2002年初成婚,姐姐于2006年结婚现有一小孩。而继父于今年11月去逝,去逝前没留任何遗书。留下的财产现应该怎么分割?
匿名用户    2011-11-23 22:46    

推荐回答

首劣挎愚先,你妈是第一合法继承人,如果你没结婚那你是第二,你姐是第三。如果你也结婚富香了,那么你和你姐并烈于你妈之下。等你妈百年后,那先不说。。碗破。。

匿名用户   2011-11-23 22:53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如果您和继父有抚养关系,您 母亲 姐姐 继父的父母 平均继承遗产。 如果您和继父没有抚养关系,母亲 姐姐 继父的父母 平均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11-11-26 20:35

你妈跟你继父要是有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有全部财产的百分之五十的所有权,另外你妈是你继父的配偶是第一合法继承人所以会拥有你继父剩下那百分之五十里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是你继父的第二合法继承人子女的·

匿名用户    2011-11-23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