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国企退休职工,有27年的幼儿教师工龄,最近看到国资委63号文件颁布,有些问题需要请教大家

我是核工业下属的一个公司的退休职工,80年至06年在厂幼儿园当教师,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06年厂里不办园了,把我们十几个人分到厂里当工人,07年说效益不好劝我们退休,填表时不让我们填从事过幼教工作,以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名义提前办理退休,退休时45岁,现退休金1500元,请问我们属不属于文件里提到的范围,能否享受6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教师的待遇?
匿名用户    2011-08-08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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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这样的情况大有人在,应该享受63号退休老师待遇,因为这一切都是国家造成的,人生有几个20年,你几乎把一生的精力都献给了幼教事业。难道教点过委发的教师证是胡乱发的吗?有教师丛糟证的老师都是有一定的学历筝急毯、教龄、职称的。

笃醉柳_D7EO   2011-08-09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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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退休不是在教师岗位上退的,哪能享受教师待遇哪?再说你退休时已经拿1500元的工资,比一生从教,退休多年的老教师已经高出很多了。

敏兰英_bAI4    2011-08-16 22:32

在哪个工作岗位退休的,就属于哪个岗位工作的人。所以,你们不属于63号文件落实的对象。

祖傲冬_ffIx    2011-08-16 17:56

幼儿园关闭时,你既没有退休也没有内退,而是在别的工作岗位办的退休,不管是人为的还是你自愿的,你都已经不是幼儿园的教师了。所以你们不能享受

王正浩_YsFR    2011-08-14 23:59

按照国资分配(2011)63号文件精神,有26年幼教经历,并且教师资格制度推行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应该享受退休教师待遇。

别晓星_mXTE    2011-08-12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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