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时候倒车碰到一个小孩背部,未摔倒,无明显外伤,医院检查只有尿检血隐1+

住院10天后无好转,医院让出院静养.我方要求对病因做签定,对方以身体损害太大为由,不肯做.至今快半年了,对方要求赔偿营养费及其它.如果是他自身有病,这钱赔的也太冤了。到哪里去讨说法?
匿名用户    2012-10-27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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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坊典先去咨询一下律师,这事瓦惠梅怎么处理,肯定是应该去医院做个鉴定啊,这算什么事啊。而且对身体伤害瓣絮大,在去医院检查的时候怎么没提到这个问题呢。 都说好多人肇事逃逸,有个负责任的,还这样对人家,这社会怎么去做诚信呢?

匿名用户   2012-10-2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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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给钱了,找律师准备打官司吧,让对方起诉你

匿名用户    2012-10-28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