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计划生育未婚先孕的处罚

我和我老婆是未婚先孕。我家是重庆的,老婆是贵州盘县的,我们的孩子是去年腊月在重庆出生,户口已经在重庆上了,款也罚了,全部处理了。但是现在盘县洒基计生委要对我们再次处罚4万元,如果不罚款就要上报我岳父的矿上单位把他工作给辞掉。请问他们这样合法吗?
匿名用户    2014-12-29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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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贵州盘县酒基乡镇的计生办呈搂的做法是违法的。 首先,原国家人口计生委早已明令全国各级计生部门,禁止计划生育搞株连。儿子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能牵扯到其亲属。这是纪律,必须执行。 其次,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行为,由县级坐挤乐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但不能以同一违法事实在一地作出行政征收以后,在另一地以同样的事实再次作出征收决定。作为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执行“一事不再两罚”的原则。 如果当地愚厉计生部门硬是要这样做,你可向盘县计生局或者其上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记住了,必须是县级计生局。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瑞雪曼   2017-12-11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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