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幼儿教师资格证过渡考试各地区是如何安排的,是关于2015年的,好像其地方都已经公布了?为

山西省关于幼儿教师资格证过渡考试各地区是如何安排的,是关于2015年的,好像其地方都已经公布了?为何山西迟迟没有回应?
匿名用户    2015-01-1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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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师考试网为您解答: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办法节选 过渡衔接政策 1.已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人员,应在2014、2015年内,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取得合格成绩且具备其他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已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人员,应在2014、2015年内,参加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补考,补考科目(教育学或心理学)成绩合格后,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取得合格成绩且具备其他认定条件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3.已取得《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和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内),且具备其他认定条件的人员,应在2014年或2015年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截止到2015年,凡上述 1、 2、3条所列人员,仍未取得补考科目(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或未取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或不具备其他认定条件,或因其他原因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从2016年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 5.2014年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具体详情,您可以登录中公教师论坛http://bbs.zgjsks.com/forum.php查看教师资格证考试最新动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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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5-01-16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