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协议离婚后,女方与别的已婚男人生下一女,为了上小孩户口拿了与前夫的结婚证(离婚后未去民政厅办理

法院协议离婚后,女方与别的已婚男人生下一女,为了上小孩户口拿了与前夫的结婚证(离婚后未去民政厅办理离婚证)去上户口,小孩父亲的名字为前夫,这种情况法律允许吗?这样的离婚法律有效吗?
匿名用户    2015-12-20 04:02    

推荐回答

1、首先要看结婚年限,国吊遮家法律上规定,团虏俗结婚后7年,财产算夫妻共有财产。若结婚年限已经超过7年,那家里的钱财及房产都是两个人的。 2、孩子的事儿,首先能争取到抚养权,要是你要的话,男安降方出抚养费,知道18周岁。

匿名用户   2015-12-20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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