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再婚,女方是公职人员未生育过,男方农业人口生育过两个小孩,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再生育一个孩子呢?
匿名用户 2016-01-14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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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你可以参考这条例,在怀孕前带齐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男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两个小孩的出生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和街道提出申请就可以了。
我们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你可以参考这条例,在怀孕前带齐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男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两个小孩的出生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居委和街道提出申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