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 2011中 下列处罚怎么解释?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给予记过处分,3年内不得评为先进;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给予开除处分;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政策外1孩的给予记过处分,3年内不得评为先进;政策外二孩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匿名用户    2011-08-0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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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么理解,主动申报时可以这么说“某某,现任什么单位什么职务,该人与其妻子于什么时蛋之航候结婚,第一个小孩出生时间为多少,系政策外生育,不符合《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几条第几款第几点,应予以记过处分,三年内不得殖电评为先进。”或“某某,现任什么单位什么职务,该人与其妻子于什么时候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子女,其中第二个小孩不符合《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安排生育,系政策外生育。不符合《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几条第几款第几点,应予以开除处分”但是应该还有个耀欺时间界限,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是1980年启动的,所以第二个小孩出生时间为1979年12月31日以前的不算

麴琲瓃_oUFO   2011-08-07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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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投胎是个男孩,在要一个小孩,为什么还要罚款?

泰寒雁_5YRo    2012-04-18 11:12

1、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 可以在生育后两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2、政策外1孩 有两种情况:一是可以生育但是手续不全,补手续后也算合法。 二是不够生育条件,比如年龄,那就没办法了。 3、主动申报 计划生育处罚没有坦白从宽的规定 4、在我们山东政策外1孩,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立马开除。

邹淑华_a3Qo    2011-08-08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