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抢劫,我跟去看了,没有分赃,两年前抢的,去了两三次,现在哺乳期,警察是说,最多罚款,现在法院没
匿名用户 2015-01-16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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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不会的,判刑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倘掏渐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悼夕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吊揭致危害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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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去相当于同党就跟老大背后小弟一样,朋友够义气不把你供出来的话,你就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