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有外遇,闹离婚,农村房子怎么分,有4岁半小男孩一般判给谁扶养,小孩户口及房子都在女方那边,这样

起诉离婚对我是否不利?
匿名用户    2014-01-24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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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农村的房屋,要看房屋的具体的情况。您提供的信息过于简单,律师无法做出全面判断。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原则上一人可以分到一半。一般是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补偿另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 其次,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如果打官司,法院一般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判决小孩随父或母一方生活,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也应当支付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用!以下法条可供您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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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森莉_lyVw    2014-01-25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