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共同房屋财产,十一年前离婚时财产未判,户主是丈夫,现在丈夫一个人私自将房屋卖掉,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3-08-2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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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买方方是不知情,根据市场价支付了房款,且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应当视为善意取得,你可以向你前夫追偿损失。反之,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他们的房屋买卖行为。
如果购买方方是不知情,根据市场价支付了房款,且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应当视为善意取得,你可以向你前夫追偿损失。反之,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他们的房屋买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