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金问题 之前11月到3月底在一家公司试用期,现在辞职了,要老板补加11-3月五个月的四金

可是现在四月份加金比例已有调整,那请问我现在去补加之前的金是按照以前规定的比例加呢还是按照要按照新的规定加? 因为我要按照四月的比例加我个人承担部分就要增加了,但是我四月份又没在那工作了,觉得要是我承担新更改的加金比例有点吃亏! 请懂的大侠告诉我补加金是否可以按照以前的比例?
匿名用户    2011-04-05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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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补加都按新价的.无投机操作

匿名用户    2011-04-13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