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新政策2014我是湖北枣阳的,我是独生子女,并且是农村户口,第一胎是男孩,可以生二胎吗?

匿名用户    2015-12-11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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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2014年修订并通过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内容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 (二)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三)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四)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经满足政策要求。可以生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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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博涛_dEcw    2015-12-11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