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作为女方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与丈夫结婚两年,现在有个五个月的宝宝。上个星期丈夫提出要与我离婚,我想咨询一下以下几个问题:1,哺乳期离婚小孩是否一定判给女方?我之前没有工作,一直是全职太太,也就是说离婚之后我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而我丈夫经济条件较好。这样是否会导致宝宝判给父亲?2,我们结婚之前,丈夫买了一套住房,当时价格在170余万,现在是350万左右,请问离婚的话,这套房子怎样分割?房子升值的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3,目前所有的家庭财政都掌握在我丈夫手里,也就是说,如果他现在开始转移财产,我没有办法阻止。请问有什么办法减少我的损失(主要是现金和股票)?4,哺乳期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有多大?
匿名用户    2010-12-24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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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卫梅挤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耻剑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串剑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钮秀筠_yg8m   2010-12-24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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