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法律解释

所谓哺乳,如果该妇女案发时确生育有未满一周岁的婴儿,但该妇女已断奶,没有进行哺乳,是否属于刑事诉讼法60条中规定的“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而取保或监视居住的情况呢? 请详解。
匿名用户    2008-12-05 21:19    

满意回答

你的问题说得很清楚了,就是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

匿名用户   2008-12-05 21:33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我觉的不会 首先,在法理上,这一条的设置体现的是法律对妇女儿童的保护,刚生育过的妇女不能适应拘押生活,会对其造成身心损害。 其次,在实践上,哺乳是公民的隐私,公安机关很难合理的掌握证据并对其作出解释。

母婴用户512596920    2008-12-05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