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其中一子死亡,儿媳分的老人财产后还有赡养义务吗
匿名用户 2013-11-24 01:25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儿子死后,“儿媳”的称谓已经不准确了。她对老人是否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是由与儿子的婚姻存在为条件的。儿子死了,这个法定义务也消除了。但她自愿承担这个义务的例外。上面所说的这个义务,与她是否接受或拒绝老人财产无关。也就是说,在儿子在世时,即便没有分得财产,她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在儿子死后,即便分得了财...
对于老人的遗产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人。
1、首先儿媳一般对老人去世后的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除非其对老人尽了赡养义务。 2、可以参考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