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一到公司就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我的哺乳期到09.3.9号,之前跟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09.8.9到期,现在公司通知我将于09.3.10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以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为由只给我5个月的工资补偿,我了解到公司其他被裁员的员工都没有提前通知这样可以拿n+1的补偿,现在公司就因为我的哺乳期还有一个月到期作为提前一个月通知我的期限并减少一个月的赔偿是否合法?我能否拿到n+1的补偿
符骊霞_KwY5    2009-02-10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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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公司给你5个月朗残抹补偿是合理的,理由如下: 首先,你的5年劳动合同到09年8月为止,也就是说你现在工作已满4年但不满5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每满一年应当殊生发放相当于过去12个月平均工资的一倍作为补偿,据此你有4个月的补偿。虽然剩余的月份超过了半年,但是“不足一年眠躬按一年计算”是指第一年。 其次,虽然你在哺乳期内收到了解聘通知,但是根据提前30天的规定,在收到通知的30天后才是解聘日,因此公司没有在哺乳期内解聘你,这是合法的。这30天对于普通员工来说,应当正常出勤办理交接工作,每出勤一天给一天工资,如果员工不来,公司可以扣钱,要是公司不让员工来上班,钱要给足30天。 其实你拿的5个月补偿就是4+1,符合法律规定。

慎秋荣_u8af   2009-02-1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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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1.我个人认为,法律只规定在哺乳期不得解除合同,但并没有禁止企业在哺乳期内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并在哺乳期满后解除,所以我不认为企业是违法的。 2.你在该单位工作并没有满五年,所以企业支付你的补偿金没有错误。

匿名用户    2009-02-10 14:14

肯定是不合法的。哺乳期内是不可以的。如果单位真的这么苛刻的话,也应该到5月9号才能够解雇你,且补偿6个月的工资。

匿名用户    2009-02-10 10:09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因为,在哺乳期内,法律禁止用人单位和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更何况你的合同还没有到期。所以,公司通知你解除合同只给你5个月的工资补偿是不合法的。要解除的话,公司最少要给你n+1的补偿。如果公司不给,你可以申请仲裁。法律可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匿名用户    2009-02-10 10:06

公司的做法太损了,哺乳期公司不能通知你解除合同的,如果非要解除,要支付你n+1的补偿。

匿名用户    2009-02-1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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