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我哺乳期的时候给我闹离婚,不给生活费,他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2-02-22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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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你,他在这样下去我会毫不犹豫的把它告到法院去,控告他不履行抚养权,还有就是你有没有做过对不起他的事,如果没有那就告吧,我相信法挡密院会给你一毫用个公道的,如果法院没有把孩子交给抚养,那么就再去找一个对你好的男人,如果判次斯叨给你那么他肯定是要付抚养费的,虽然只抚养到18岁,但是我相信还是够了,还是那句话,去找一个对你好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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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这样的男人生孩子。 不能想象,也不能理解。。 两个人都过得不幸福,或是很可能过不了一辈子,就先别生了呗,这不是给自己找事么。。
就这种男人早离早幸福 什么人呀。有了自己的孩子就不想要了。他想干嘛呀。。 通过法律途径要他出生活费呀。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承担孩子抚养的的义务,你可以去告他!
不可以的,法院是不会同意,生完孩子6个月内是不能离婚的,这男人真不是东西,是不是有外遇了,你说你孩子给他生了,现在不要你了,不能让他得逞,和那个小三去过幸福的日子,你不离婚,要不就让他净身出户,把钱都留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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